老百姓医疗得保障,医务人员权益受保护
——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有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共十章一百一十条。内容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于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该法主要目的是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体现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和促进健康,以及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新理念,也反映出对我国卫生与健康相关立法工作的新要求及立法思路的与时俱进。
其中对于老百姓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解决基层“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该法明确规定,国家在规划制定和医疗资源配置方面以基层为重点。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该法里特别提到了要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明确规定了国家要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制度。同时规定,国家要采取措施,比如定向免费培养、对口支援和退休返聘措施,加强队伍建设。同时也规定了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多渠道补助和养老政策,也就是说让基层人员得到职业的发展,得到水平的提高,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2017年11月,淄博市卫生计生委结合“第一书记”工作的成功启示,在全国首创“第一村医”帮扶机制,从淄博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中选派优秀年轻医生到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基础设施建设较弱的村开展帮扶工作。以农村居民健康作为主战场,着力推进健康强村工作,助力乡村振兴。通过选派“第一村医”到基层,加大医疗器械等卫生资源的投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提高了农村的卫生服务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医疗保障
“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 这些措施对于建立分级诊疗,以及建立科学的诊疗体系,都是非常有好处的。而且,通过这些措施,可以让老百姓对于医疗资源更加可及,常见病、多发病理在基层医疗层面就可以得到治疗。
其中该法第27条明确国家建立健全院前急救体系,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急救服务。急救中心(站)不得以未付费为由拒绝或者拖延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急救服务。北大医疗鲁中医院急诊科也一直是这么做的,为三无人员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先抢救后交费政策,将患者健康放到第一位。不仅如此,鲁中医院还开展了上门居家护理服务,为一些行动不便,长期卧床患者进行导尿,插胃管等医疗服务。更是开通了一条方便患者就医的健康直通车线路,免费接送患者到医院就诊。
作为医务人员最为关注的自然是该法作出明确规定: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将医疗卫生机构定义为“公共场所”,这意味着医闹不再是医院内部安保问题,而是社会公共安全问题,一旦发生,可以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给予打击。
在英明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正迈步走向更加光辉灿烂的明天。
(急诊科 贾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