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北大医疗鲁中医院!

北大医疗鲁中医院(原齐鲁石化中心医院)

医保专区
首页 >> 医保专区 >> 正文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

    口罩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重要防线,可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风险。口罩不仅可以防止病人喷射飞沫,降低飞沫量和喷射速度,还可以阻挡含病毒的飞沫核,防止佩戴者吸入。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就如何正确使用口罩制定本指南。
一、佩戴原则
基本原则是科学合理佩戴,规范使用,有效防护。具体如下:
(一)在非疫区空旷且通风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二)在疫情高发地区空旷且通风场所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颗粒物防护口罩。
(三)有疑似症状到医院就诊时,需佩戴不含呼气阀的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
(四)有呼吸道基础疾病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防护口罩。年龄极小的婴幼儿不能戴口罩,易引起窒息。
(五)棉纱口罩、海绵口罩和活性炭口罩对预防病毒感染无保护作用。
二、推荐的口罩类型及使用对象
(一)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推荐公众在非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使用。
(二)医用外科口罩:防护效果优于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推荐疑似病例、公共交通司乘人员、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等在岗期间佩戴。
(三)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防护效果优于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推荐现场调查、采样和检测人员使用,公众在人员高度密集场所或密闭公共场所也可佩戴。
(四)医用防护口罩:推荐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医护人员及确诊患者转移时佩戴。
三、使用后口罩处理原则
(一)健康人群佩戴过的口罩,没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风险,一般在口罩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更换。健康人群使用后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即可。
(二)疑似病例或确诊患者佩戴的口罩,不可随意丢弃,应视作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有关流程处理,不得进入流通市场。
四、儿童佩戴口罩的标准与注意事项
建议儿童选用符合国家标准GB2626-2006 KN95,并标注儿童或青少年颗粒物防护口罩的产品。儿童使用口罩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儿童在佩戴前,需在家长帮助下,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使用说明,以掌握正确使用呼吸防护用品的方法;
(二)家长应随时关注儿童口罩佩戴情况,如儿童在佩戴口罩过程中感觉不适,应及时调整或停止使用;
(三)因儿童脸型较小,与成人口罩边缘无法充分密合,不建议儿童佩戴具有密合性要求的成人口罩。

北大医疗鲁中医院
版权所有 © 北大医疗鲁中医院 技术支持:讯丰网络(原淄博智顺)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太公路65号  咨询电话:0533-7698222
乘车路线:(乘236路,20路,52路,26路,28路)到北大医疗鲁中医院下车

公安网备37030502000176 鲁ICP备19062293号-1

北大医疗鲁中医院交通路线